提起湖南省生育政策休产假,大家都知道,有人问生育保险政策湖南省生育津贴,另外,还有人想问湖南产假国家规定多少天,2016年湖南产假新规定,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其实国家劳动法规定产假98天但是湖南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下面就一起来看看湖南省产假期间有工资吗,-年湖南省产假工资发放规定,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湖南省生育政策休产假
产假期间应该有工资待遇,参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湖南省计划生育法规定的晚婚晚育的产假是多少天
教职工产假90其产前休假15难产或胞胎增加产假15节假顺延寒暑假顺延满24周岁初育或满23周岁结婚怀孕初育属晚育晚育并领取《独证》教职工享受晚育假30并给予男护理假顺产5难产7所假期顺延内未领取独证享受晚育假护理假
湖南省生育政策休产假:生育保险政策湖南省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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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女士来电说,再过两个月她就要生宝宝了,但对于在休假的时候,可享受的生育津贴不太了解,希望能了解一下现在的生育保险政策。
记者杨宪敏:《保定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规定,生育保险基金由以下各项构成:
(一)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二)生育保险基金利息;
(三)延迟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滞纳金;
国家劳动法规定产假98天但是湖南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四)依法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生育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
(一)女职工孕产休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二)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
(三)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四)国家、省和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用人单位女职工计划内生育或终止妊娠,在下列休假时间内,享受生育津贴:
(一)怀孕不满2个月终止妊娠,产假20天;
(二)怀孕满2个月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产假30天;
(三)怀孕满4个月不满6个月终止妊娠,产假42天;
(四)怀孕满6个月以上分娩或终止妊娠,产假为90天,其中分娩产前休假15天;
(五)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六)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七)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第一次生育的,奖励晚育产假45天。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生育津贴是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不得低于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及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不享受生育津贴,休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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