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内蒙古最新的计划生育政策,大家都知道,有人问内蒙古2016年产假新规定,内蒙古产假多少天,另外,还有人想问内蒙古人口与计划生育生育条例什么时候修改的,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其实2009年内蒙古计划生育新条例,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概述,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内蒙古最新的计划生育政策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对《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五项修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二、《条例》中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统一修改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内蒙生育保险怎样报销?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报销程序如下: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内蒙古生育保险报销需要的材料
1、《呼和浩特市城镇职工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表》;
2、《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夫妻双方身份证,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IC卡);
4、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或节育医学证明;
2009年内蒙古计划生育新条例
5、医疗费用发票;
6、失业女职工须提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有效的《失业救济金领取证》;
7、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交配偶居住的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位证明和结婚证;
8、由市工资发放中心发放工资的女职工出具市工资发放中心停发工资证明;
9、受委托代为申领的,须出具申领人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内蒙古最新的计划生育政策:内蒙古年产假新规定,内蒙古产假多少天
内蒙古自治区晚婚晚育产假多少天
在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新修改的《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根据新《条例》规定,女方可享受产假天,男方可享护理假25天。休假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变。
明确取消晚婚假,并增加15天婚假,增加后婚假为18天,女性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再增加产假60天,明确为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25天。休假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变。
自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两孩政策,生育两个子女的,由夫妻自主安排生育,实行生育登记制度,不需要审批。有意愿生育一孩或者两孩的夫妻,持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如为二孩需要提供第一个孩子的出生证件)等相关资料到一方户籍地的乡镇(街道)计生办,免费办理生育服务联系单。流动人口还需持居住证,到现居住地乡镇(街道)计生办办理。
以上就是与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概述相关内容,是关于内蒙古2016年产假新规定,内蒙古产假多少天的分享。看完内蒙古最新的计划生育政策后,希望这对大家有所帮助!
提起内蒙古最新的计划生育政策,大家都知道,有人问内蒙古2016年产假新规定,内蒙古产假多少天,另外,还有人想问内蒙古人口与计划生育生育条例什么时候修改的,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其实2009年内蒙古计划生育新条例,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概述,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内蒙古最新的计划生育政策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对《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五项修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二、《条例》中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统一修改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内蒙生育保险怎样报销?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报销程序如下: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内蒙古生育保险报销需要的材料
1、《呼和浩特市城镇职工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表》;
2、《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夫妻双方身份证,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IC卡);
4、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或节育医学证明;
2009年内蒙古计划生育新条例
5、医疗费用发票;
6、失业女职工须提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有效的《失业救济金领取证》;
7、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交配偶居住的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位证明和结婚证;
8、由市工资发放中心发放工资的女职工出具市工资发放中心停发工资证明;
9、受委托代为申领的,须出具申领人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内蒙古最新的计划生育政策:内蒙古年产假新规定,内蒙古产假多少天
内蒙古自治区晚婚晚育产假多少天
在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新修改的《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根据新《条例》规定,女方可享受产假天,男方可享护理假25天。休假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变。
明确取消晚婚假,并增加15天婚假,增加后婚假为18天,女性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再增加产假60天,明确为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25天。休假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变。
自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两孩政策,生育两个子女的,由夫妻自主安排生育,实行生育登记制度,不需要审批。有意愿生育一孩或者两孩的夫妻,持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如为二孩需要提供第一个孩子的出生证件)等相关资料到一方户籍地的乡镇(街道)计生办,免费办理生育服务联系单。流动人口还需持居住证,到现居住地乡镇(街道)计生办办理。
以上就是与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概述相关内容,是关于内蒙古2016年产假新规定,内蒙古产假多少天的分享。看完内蒙古最新的计划生育政策后,希望这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