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夫妻一方是壮族生育政策,大家都知道,有人问一方是少数民族的夫妻生育政策,另外,还有人想问国家对少数民族的生育政策,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其实我夫妻均是壮族。现有一孩。能再生一个?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女方白族男方汉族能生2个孩子吗、双方都是农村户口都不是独生子女,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夫妻一方是壮族生育政策
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可按间隔期规定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二条第(三)点规定。
第二十二条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聚居在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夫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间隔期规定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少数民族夫妻是农村居民的;
(二)少数民族夫妻一方是农村居民,另一方是城镇居民,只生育一个子女是女孩的;
(三)夫妻均是农村居民,一方是非少数民族,并在少数民族一方落户居住的;
我夫妻均是壮族。现有一孩。能再生一个?
(四)少数民族夫妻均为农村居民,依法生育二个子女,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其中一个或者二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于年12月29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自年9月1日起施行。
夫妻一方是壮族生育政策:一方是少数民族的夫妻生育政策
根据计划生育政策,夫妻双方是农村户口,且第一胎是女孩,可在规定的间隔期后,再生育一胎,国家规定的生育间隔期为4年。
男方是壮族,女生是独生女可不可以生两胎
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一)双方或一方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三)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
(四)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五)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七)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夫妻一方是壮族生育政策:国家对少数民族的生育政策
男方是壮族,女方是汉族,北京市户口,可以生几个孩子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1)只有一个孩子,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严重遗传性残疾,目前无法治疗或者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或者将严重影响婚配的;
(2)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因公致残的军人、武装警察、公安民警、见义勇为人员,或者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3)一方系丧偶者,另一方未生育的;
(4)一方系离婚者且只有一个孩子或者依法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5)双方均未生育,依法收养后又怀孕的;
(6)一方为两代独生子女或者夫妻均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7)一方从事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井下作业,只有一个女孩的。
除以上规定外,女方为农村居民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1)一方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2)只生育一个孩子,男方的其他兄弟均无生育条件的;
(3)男方到无兄弟的女方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只有一个女孩的(本项规定只适用于女方姐妹中一人);
(4)男方无兄弟且只有一个姐姐或者妹妹,只有一个女孩的;
(5)双方定居在人均土地五亩以上(以村计算)的沿海垦区,只有一个女孩的;
(6)一方以海洋捕捞为业五年以上,现仍从事海洋捕捞业,只有一个女孩的。
夫妻为主要从事种植业或者养殖业的农村居民,一方经县级以上医学、劳动鉴定机构确认为非遗传性一级或者二级肢体残疾,只有一个女孩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但仍在农村居住生活的,以及在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中成建制由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自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五年内适用前两款规定。
以上就是与女方白族男方汉族能生2个孩子吗、双方都是农村户口都不是独生子女相关内容,是关于一方是少数民族的夫妻生育政策的分享。看完夫妻一方是壮族生育政策后,希望这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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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是壮族生育政策
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可按间隔期规定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二条第(三)点规定。
第二十二条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聚居在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夫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间隔期规定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少数民族夫妻是农村居民的;
(二)少数民族夫妻一方是农村居民,另一方是城镇居民,只生育一个子女是女孩的;
(三)夫妻均是农村居民,一方是非少数民族,并在少数民族一方落户居住的;
我夫妻均是壮族。现有一孩。能再生一个?
(四)少数民族夫妻均为农村居民,依法生育二个子女,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其中一个或者二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于年12月29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自年9月1日起施行。
夫妻一方是壮族生育政策:一方是少数民族的夫妻生育政策
根据计划生育政策,夫妻双方是农村户口,且第一胎是女孩,可在规定的间隔期后,再生育一胎,国家规定的生育间隔期为4年。
男方是壮族,女生是独生女可不可以生两胎
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一)双方或一方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三)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
(四)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五)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七)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夫妻一方是壮族生育政策:国家对少数民族的生育政策
男方是壮族,女方是汉族,北京市户口,可以生几个孩子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1)只有一个孩子,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严重遗传性残疾,目前无法治疗或者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或者将严重影响婚配的;
(2)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因公致残的军人、武装警察、公安民警、见义勇为人员,或者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3)一方系丧偶者,另一方未生育的;
(4)一方系离婚者且只有一个孩子或者依法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5)双方均未生育,依法收养后又怀孕的;
(6)一方为两代独生子女或者夫妻均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7)一方从事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井下作业,只有一个女孩的。
除以上规定外,女方为农村居民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1)一方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2)只生育一个孩子,男方的其他兄弟均无生育条件的;
(3)男方到无兄弟的女方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只有一个女孩的(本项规定只适用于女方姐妹中一人);
(4)男方无兄弟且只有一个姐姐或者妹妹,只有一个女孩的;
(5)双方定居在人均土地五亩以上(以村计算)的沿海垦区,只有一个女孩的;
(6)一方以海洋捕捞为业五年以上,现仍从事海洋捕捞业,只有一个女孩的。
夫妻为主要从事种植业或者养殖业的农村居民,一方经县级以上医学、劳动鉴定机构确认为非遗传性一级或者二级肢体残疾,只有一个女孩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但仍在农村居住生活的,以及在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中成建制由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自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五年内适用前两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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