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浙江省生育津贴时间,大家都知道,有人问浙江生育险报销期限,另外,还有人想问浙江生育保险报销时限,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其实浙江省女职工是什么时候开始执行生育津贴的?下面就一起来看看浙江省医保生育险 多久,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浙江省生育津贴时间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18个月内,向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生育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出生证。
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报销需要带的材料有:
费用申报单;
本人或保障卡;
本人有银联标志的;
本人的病历本;
生产收费原件;
费用明细单;
出院小结。最好准生证也一起带上。如由他领,需带上代领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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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生育津贴时间:浙江生育险报销期限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生完孩子报销生育险一般是第二个月,最晚当年内报销即可。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浙江省女职工是什么时候开始执行生育津贴的?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合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1、生育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费,按照保险待遇的规定。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保险待遇规定。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一、生育津贴
1、所需材料: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用A4纸。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出生后的2个月后)。
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津贴费用。
合享受晚育(满二十三岁)奖励津贴条件的,夫妻双方应在《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中选择享受晚育津贴的对象,且夫妻双方本人签字确认,并由双方单位盖章。
夫妻双方均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女方单位填报《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已参加生育保险,且由男方享受晚育津贴,则男方单位须填报《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并进行申报工作。
二、生育费用(产前检查)
1、所需材料: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一份;
所有收据、(中、西药费)原件,按日期先后顺利整理齐,(诊疗费4元可报销);
《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一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出生后的2个月后)。
3、经办流程:参保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产前检查)费用。
三、计划生育手术费用(住院费)
1、所需材料: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一份;
所有收据、(中、西药费)、住院费用明细、住院结算清单的原件,按日期先后顺序整理,(诊疗费4元可报销);
《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一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出生后的2个月后)。
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于每月1-20日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以上就是与浙江省医保生育险 多久相关内容,是关于浙江生育险报销期限的分享。看完浙江省生育津贴时间后,希望这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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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生育津贴时间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18个月内,向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生育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出生证。
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报销需要带的材料有:
费用申报单;
本人或保障卡;
本人有银联标志的;
本人的病历本;
生产收费原件;
费用明细单;
出院小结。最好准生证也一起带上。如由他领,需带上代领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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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生育津贴时间:浙江生育险报销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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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完孩子报销生育险一般是第二个月,最晚当年内报销即可。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浙江省女职工是什么时候开始执行生育津贴的?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合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1、生育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费,按照保险待遇的规定。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保险待遇规定。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一、生育津贴
1、所需材料: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用A4纸。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出生后的2个月后)。
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津贴费用。
合享受晚育(满二十三岁)奖励津贴条件的,夫妻双方应在《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中选择享受晚育津贴的对象,且夫妻双方本人签字确认,并由双方单位盖章。
夫妻双方均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女方单位填报《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已参加生育保险,且由男方享受晚育津贴,则男方单位须填报《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并进行申报工作。
二、生育费用(产前检查)
1、所需材料: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一份;
所有收据、(中、西药费)原件,按日期先后顺利整理齐,(诊疗费4元可报销);
《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一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出生后的2个月后)。
3、经办流程:参保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产前检查)费用。
三、计划生育手术费用(住院费)
1、所需材料: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一份;
所有收据、(中、西药费)、住院费用明细、住院结算清单的原件,按日期先后顺序整理,(诊疗费4元可报销);
《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一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出生后的2个月后)。
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于每月1-20日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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